【誰才配得上擁有愛情?】
當我們想到「愛情」時,我們腦中會冒出什麼樣的人呢?
往古代想,就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往現在想,也是俊男美女、歡喜冤家。我們幾乎不會聯想到,中下階層的人們的愛情,也很少會想到老年人的愛情──我們對「愛情」的想像,其實是很「階級」的。
這就是莫泊桑這部短篇想說的。看完之後,你覺得故事中的誰,才真正配得上擁有愛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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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軟墊椅的女人 / 莫泊桑
德·貝爾特朗侯爵為慶祝開獵而舉行的家宴,正接近尾聲。十一位參加狩獵的男士、八位女士和本地的一位醫生,圍坐在燈火輝煌的大桌子旁,桌子上擺滿水果和鮮花。
人們的話題轉到愛情上,頓時掀起一場崇高的辯論,那亙古不易的辯論:人的一生中,究竟只能真心實意地愛一次,還是能愛幾次。有人舉出一些實例,說明人永遠只能認真地愛一次;有人又推出另一些榜樣,那些人經常地談情說愛,而且每一次都如醉如癡。總體說來,男人都認為愛情猶如疾病,可以不止一次地侵襲同一個人,甚至可以置其於死地,如果愛情之路遇到什麼障礙的話。雖然這一看法似乎無可爭議,不過女士們的見解立足於詩意的追求,而非實際的觀察。她們認定:真正的愛情,偉大的愛情,一生只能有一次降臨於一個生靈;這愛情,就如同霹靂,一旦讓它擊中,就會被它掏空、摧毀、焚燒,任何其它的愛情,無論有多麼強烈,都無法重新萌生。
侯爵曾經戀愛過許多次,對這種信念大加撻伐:
「我要對你們說,一個人可以全心全意、滿懷赤誠地戀愛好多次。你們剛才舉了一些以身殉情的事例,以證明不可能有第二次癡情。我要回答你們:如果這些人沒有幹出自殺這種蠢事,——自殺了,那當然就再沒有墮入情網的機會了——那麼,他們的病會痊癒,他們會重新開始,直到他們壽終正寢。酗酒者一喝而不可遏止;同樣,多情人一愛就會再愛。這,是個氣質問題。」
他們推舉原來在巴黎行醫、後來退隱鄉間的老醫生做仲裁人,請他發表高見。
嚴格地說,他也沒有什麼明確的觀點:「正像侯爵說的,這是個氣質問題。至於我嘛,我就見過這麼一樁戀情,持續了五十五年之久,沒有一天動搖過,最後人死了才算結束。」
侯爵夫人興奮得拍起手來。
「真是太美了!能夠這樣被人愛,是多麼誘人的夢想啊!五十五年生活在這種堅持不渝、刻骨銘心的癡情裡,這有多麼的幸福啊!一個男人受到這樣的摯愛,該是多麼幸運,他該怎樣讚美生活啊!」
醫生微微一笑:「太太,的確,在這一點上您沒有搞錯,被愛的確實是一個男子。您認識他,就是鎮上的藥房老闆舒凱先生。至於那個女的嘛,就是那個每年都要來府上修理軟墊椅的老婦人。不過,請聽我跟諸位細細講來吧。」
女士們的熱情一下子低落下來;她們臉上不屑的表情,似乎在說:「呸!」好像愛情只應該打動那些有教養、有地位的人,因為只有這些人才理所當然值得別人感興趣。
醫生逕自說下去:
三個月以前,我被叫到這個臨終的老婦人的床邊。她是前一天晚上乘她那輛當房子住的馬車來的。拉車的那匹老馬,你們也見過了的。跟她來的還有她那兩只是朋友也是衛士的大黑狗。本堂神父已經先到了。她請我們倆做她的遺囑執行人;不過為了讓我們理解她的遺願,她向我們敘述了她的一生。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這更奇特、更令人感動的了。
她父母都是修理軟墊椅的。她從來就沒有過蓋在地上的住所。
她從小就到處流浪,衣衫襤褸,蓬頭垢面,渾身的蝨子。他們每到一個村子,就把馬車停在村口的圩溝邊,給馬卸了套,讓它去吃草,狗把鼻子往爪子上一擱,就趴在地上睡起來;小女孩去草地上打滾兒;父母就在路邊的榆樹底下,糊糊弄弄地修理從村裡收來的各式各樣的舊椅子。在這流動的房子裡,一家人難得開口說話。只是在決定誰去走家串戶攬活兒、吆喝那句人人都熟悉的「修椅子嘍!」的時候,才不得不說兩句。然後,他們就面對面或者並排地坐下,搓起麥秸來。孩子要是跑得太遠,或者想跟村裡的孩子打個招呼,父親就會狠聲惡氣地喊她:「還不快回來,臭丫頭!」這是她聽過的唯一一句疼愛的話。
等她長得稍大一點,他們就打發她去收破損的椅子。於是她在這個村那個鎮結識了幾個孩子;不過這時候該這些新朋友的父母兇神惡煞似地召喚他們的孩子了:「還不快過來,淘氣鬼!我看你還跟小叫花子說話!……」
還經常有調皮的孩子朝她扔石頭。
偶爾有太太們賞她幾個蘇,她就細心收起來。
她十一歲那年,有一天,路過咱們這裡,在公墓後面遇見小舒凱:一個小夥伴搶了他兩個里亞,他正在那裡哭。在她那無家無業的孩子的脆弱的腦袋裡,一個有錢人家的孩子想來應該總是得意洋洋、歡天喜地的,因而小舒凱的淚水深深打動了她。她走過去;得知他為什麼難過以後,就把自己攢下來的七個蘇,她的全部積蓄,倒在他手裡,而他也就十分自然地收下了,一邊擦著眼淚。她太高興了,大著膽子擁吻了他一下。他正專心致志地看著手上的那幾個小錢,也就由她去。她看自己沒有遭到他拒絕,也沒有挨他打,就又來一次;她緊緊摟著他,熱情地親吻他。然後就連跑帶跳地走了。
在這可憐的腦袋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呢?她從此就把自己和這個男孩聯繫起來,是因為她把自己漂泊所得的全部財富獻給了他?還是因為她把自己柔情的初吻送給了他?這樣的事對孩子和對大人一樣,都是個謎。
此後好幾個月,她一直念念不忘公墓後面的那個角落和那個男孩。為了能再看到他,她想法兒騙取父母的錢,收修墊椅錢的時候,或者去買東西的時候,這裡摳一個蘇,那裡摳一個蘇。
當她再次經過這裡的時候,她衣袋裡已經攢了兩個法郎;但是她僅僅能夠隔著舒凱家藥房的玻璃櫥窗,從一大瓶紅色藥水和一個螩蟲標本的夾縫裡張望一下打扮得乾乾淨淨的小老闆。
但是她只會更加愛他。那彩色藥水和那耀眼的水晶玻璃的光華,吸引著她,令她激動,讓她心醉神迷。
她把這不可磨滅的記憶保留在心裡。第二年,她在學校後面遇到他正在和幾個同學打彈子,便向他撲過去,把他摟在懷裡,使勁地吻他,把他嚇得哇哇大叫。為了讓他安靜下來,她給他錢:三法郎二十生丁,簡直是一筆真正的財富了。他望著這些錢,眼睛瞪得老大。
他把錢收下,便任她愛撫了。
接下來的四年裡,她就這樣把自己的全部積蓄一筆筆都倒在他手裡,而他也心安理得地揣進口袋,因為這是他同意讓她吻的報酬。一次是三十蘇,一次是兩法郎,一次是十二蘇(她為此難過和羞恥得都哭了,不過這一年的景況也確實太差),最後一次是五法郎,一枚好大好圓的硬幣,他都高興得笑出聲來。
她除了他,別的什麼也不想;而他呢,也多少有點兒焦急地盼著她來,一看見她就跑著迎上去,把小女孩的心激動得怦怦直跳。
後來他不見了。原來他被送到外地去上中學了。這是她拐彎抹角打聽出來的。於是她施展出無數的詭計妙策,改變父母的路線,讓他們恰好在學校放假的時候經過這裡。她總算成功了,不過是在費了一年的心計以後。也就是說她有兩年的時間沒有見到他,因此當她又看見他時,她幾乎認不出他來了:他變化很大,個子長高了,人長得英俊了,穿著鑲金紐扣的校服顯得十分神氣。他卻裝作沒看見她,高傲地從她身邊走過。
她整整哭了兩天;從此以後,她就默默忍受著無盡期的痛苦。
她每年都要回來一次;她和他擦肩而過卻連招呼也不敢跟他打;而他呢,甚至不屑看她一眼。她仍然瘋狂地愛著他。她對我說:「醫生先生,在這世界上,他是我眼睛裡唯一的一個男人;我甚至不知道還有其他男人存在。」
她父母去世了。她繼續幹他們這一行,不過她不是養一條狗,而是養兩條,兩條沒有人敢招惹的惡狗。
有一天,她又回到自己夢繞魂牽的這個村子,遠遠看見一個年輕女子挽著她的心上人從舒凱家藥房出來。那是他妻子。他已經結婚了。
就在這天晚上,她跳進了村政府廣場的池塘。一個遲歸的醉漢把她救起來,送到藥房。小舒凱穿著睡袍下樓來為她醫治。他裝作根本不認識她,給她脫掉衣服,進行按摩,然後用十分生硬的語調對她說:「您瘋啦!不應該傻到這個地步呀!」
這就足以把她治好了。因為他居然跟她說話了!她的幸福的感覺,持續了好長一會兒。
她無論如何一定要付醫療費給他;但是他怎麼也不肯接受。
她的一生就這樣流逝。她一邊修理軟墊椅,一邊想念著舒凱。她每年都要隔著玻璃櫥窗望一望他。她養成了去他的藥房購買零星藥品的習慣,因為這樣她既可以走到跟前看看他,還可以給他錢。
正如我開頭對諸位說的,她今年春天死了。她對我原原本本講述了她的傷心史以後,要求我把她一生省吃儉用下來的全部積蓄轉交給她數十年如一日摯愛著的那個人。因為,用她自己的說法,她就是為他辛勞的。為了攢些錢,好讓他在她死後會想到她,哪怕只想到一次也好,她甚至常常忍饑挨餓。
然後,她就交給我兩千三百二十七法郎。她咽氣以後,我留給本堂神父二十七法郎作為安葬費,把剩下的全部帶走了。
第二天,我就到舒凱家去。他們剛吃完午飯,還面對面坐著。夫妻倆都很胖,滿面紅光,神氣而又自得,身上散發出一股藥品的氣味。
他們請我坐下,給我斟了一杯櫻桃酒。我接過酒,就開始向他們講述這一切。我的語調很激動,我相信他們聽了一定會感動得流淚。
舒凱一聽我說到這個流浪的女人,這個修理軟墊椅的女人,這個出身低賤的女人曾經愛過他,立刻拍案而起,仿佛她玷污了他的好名聲,損害了上流社會對他的敬重,以及他個人的榮譽感,一種對他來說比生命還要寶貴的東西。
他太太呢,跟他一樣氣憤,一迭連聲地說:「這個下賤女人!這個下賤女人!這個下賤女人!……」似乎再也找不出別的話來了。
他已經站起來,在飯桌後面大步踱來踱去,他那希臘式睡帽都歪到一邊耳朵上了。他咕噥著說:「您知道意味著什麼嗎,醫生先生?對一個男人來說,這種事實在太可怕了!怎麼辦呢?啊!要是她活著的時候我知道這件事,我早就讓憲兵把她抓起來,投進監獄去了。我敢跟您打賭,她永遠也別想出來!」
我本來想著履行一件神聖的義務,卻不料落得這樣的結果,不禁愕然。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更不知道如何做才好了。不過我受人之托,還有一件事要完成。於是我說:「她曾經托我把她的積蓄交給您,總共是兩千三百法郎。既然我剛才說的事看來惹您很不愉快,也許最好還是把這筆錢捨給窮人吧。」
這兩口子頓時震驚得目瞪口呆,愣愣地看著我。
我從衣袋裡把錢掏出來;這筆令人心酸的積蓄裡,有各個國家、各種圖案的錢,有金幣也有銅板,還有五花八門的零蹦兒。然後我問道:「你們怎麼決定?」
舒凱太太首先表態:「這個嘛,既然這是她——那個女人——的遺願……我看我們也很難拒絕了。」
她丈夫多少有點兒難為情,不過也接著說:「我們總可以拿這筆錢給我們的孩子們買點什麼。」
我乾巴巴地說:「隨你們便。」
他接著說:「既然她托您這麼做,那就交給我們好了;我們會想辦法把它用在什麼慈善事業上的。」
我放下錢,就告辭走了。
第二天舒凱來找我,開門見山就問:「那個……那個女人,好像把她的馬車也留在這兒了。那馬車,您是怎麼處理的?」
「沒處理;您想要的話拿去就是了。」
「好極啦,我正需要;我要用它做菜園子裡的窩棚。」
他剛要走,我叫住他:「她還留下了她那匹老馬和兩條狗。您要不要?」他吃了一驚,停下來:「啊!不要。您看我要它們有什麼用呢?您隨便處理吧。」他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我只得握了一下。您說我能怎麼辦呢?在鄉下,醫生總不能和藥房老闆結仇呀。
我把那兩條狗留在自己家裡。本堂神父有個大院子,他牽走了那匹馬。馬車讓舒凱做了窩棚;他用那筆錢買了五股鐵路債券。
我一生中遇到的深摯的愛情,這是唯一的一樁。
醫生講完了。
這時,侯爵夫人眼裡含著淚水,慨歎道:「顯然,只有女人才懂得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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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誰比誰高貴](六之五)
反修例運動此前多場審訊,不論是襲警、藏武器、暴動案,在法庭裡的檢視方法,採取視覺較微觀。示威者在這條街被捕,隔一條街發生的事,不會視為相關。時間上檢視也收得狹窄,例如7.21元朗襲擊,或831太子站事件,示威者受事件影響之後上街,法庭不會視為有參考價值(relevant).
然而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開電單車涉衝向警察防線,車上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案件搬到法庭,被提升到「恐怖活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層次。
法庭對刑事案件審訊,多檢視可觸摸之物,如翻看閉路電視、檢視直播片段、化驗被告背包或手袋的物件。
但驗視一句話的意義,用甚麼方法,拉闊到歷史何年何月,翻查幾多本字典,還是要揭開人腦看看人的思想?
早幾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學者李詠怡當被控方逼問舉殖民旗的人心裡想甚麼,梁天琦設計口號的心底意思。Eliza一度在庭上表示:「我沒法子有讀心術 (I am not a mindreader).」
如何去讀一場社會運動的集體心理?社會學家,明顯和法律專家有不同看法。
這天,彭寶琴法官問及Francis,他如何理解「反修例運動的時間線(timeline)」。作為專研社運的學者,Francis認為運動由2019年6月9日開始,延續至大約2020年中,但難說某一日正式結束。彭官反問:「逃犯條例不是撤回了嗎?在2019年9月條例撤回後,李教授你仍然覺得運動繼續下去?」Francis說是。
彭官亦問Francis,「你在問卷中問示威者,那一個口號有代表性,但每一個集會不是有主辦單位嗎?大會不是有他們的主題?」(亦即民間所謂的大台)
Francis回應道,每次遊行雖有個別主題,但整場大型反修例運動不只是個別遊行。「例如人們最初對『齊上齊落』口號感到有共鳴,因為此口號表達了整場運動裡,示威者感到的團結精神和聯繫感(togetherness)。很多時候,口號不是直接與政策訴求有關,而是表達示威者的情感和感受。」
這天,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進入第二天作供。高個子的他,頭髮長及頸,穿了淺灰色西裝外套,外套布料質地有反光效果,西裝上的縐紋特別顯眼。他出現在證人枱時,拿着橙色的布袋,把厚厚的文件塞在布袋內,擱在證人枱。
Francis喜歡把手踭擱在枱上,竪起前臂,長長的手指揮舞着,談起他熱愛的社科方法論,語速越說越快,微微地左右搖動帶輪辦公室椅子。法官不只一次請他說慢一點。
有些時候,三位法官們發問的問題,比雙方大狀們更多。
Francis說,曾向全香港市民抽樣撥打電話作民意調查。為了要有隨機性,撥打住戶家居電話時,會向聽電話的人問,若家居住戶多於一人,那一位同住者的生日日期較接近,則邀請該人來回答民調。
唯一的男法官陳嘉信,手指之間常夾着筆,雙眉上下舞動,立即發問:「為何打電話去家居要這樣問,而手機則不用問?」
Francis解答道:「在外國,曾有研究發現,在家庭中負責接電話的人,永遠都是家庭主婦。」法官杜麗冰聽到後,臉上綻放出會心微笑,更向陳官互相交換笑容。Francis續說:「又或者是年輕人搶着電話聽,這樣,民調做出來就會有偏差。」
另一個社會學方法論的提問,也是由陳嘉信法官追問出來的。Francis團隊亦曾於廿多場遊行或集會活動中做現場調查。調查員會被分派在集會或遊行現場,邀請參加者填問卷。
但隨着運動變得更流水式,出現更多變數,甚至出現衝突。為了保護調查員安全,例如7.27元朗遊行,他們會派出少量資深調查員到現場,派發含有QR Code的單張,示威者可以事後上網填寫。
無論是代表控方的周天行檢控專員,抑或法官都問Francis,讓人拿單張回去跟QR Code填問卷,怎樣肯定填的人真是去過現場?
陳嘉信法官問:「你說,填問卷的人很熱心,你怎知他們會不會『熱心』過頭,上網虛構答案?」他雙手在空中比劃着括號,把「熱心」二字強調。
Francis說,他們巧妙地在網上問卷中加入了一條題目:「這天在那一個示威地點加入隊伍」,亦有一個選項是:「我今天沒有參加遊行」。填表者並不知道,研究員會剔走沒參加遊行的人的意見。
「他們填的時候,不知道這條題目若答了,其實篩走了自己,最終我們便可以只分析參加過示威的人的數據。」三法官聽罷,明白學者一早想到這些漏洞,點頭表示明白。
法庭裡,尋找「光時」意義之旅,控辯雙方均花心力指斥對方研究方法有漏洞。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嘗試從Francis的研究裡,找尋不足之處。Francis和團隊以5種研究方法:全港性電話民意調查、示威現場問卷調查、焦點小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分析、公共討論分析(時評人在傳媒的言論),多管齊下來理解社會運動中口號的意義。
周專員指,調查大部分於2020年初之前進行,而本案發生的日子(2020年7月1日)之前一段時間,即2020年2月至7月,Francis沒有相關研究。周專員問:「沒有任何事阻止你進行更多研究吧。」
Francis指,當他自己知道要做專家證人時,已是2021年4月底,時光追不回了。「我不能坐時光機回到過去(I cannot travel back in time to do it.) 周專員堅持追問,可以做電話民調呀。此時陳嘉信法官插嘴表達其看法:「即係你叫李教授在2021年問番啲人9個月前在想甚麼?」
Francis望着陳官說:「你說的我認同,即使可以問,搜集回來的數據也不會可信。問人今日在想甚麼會較可信,你問人一年前想甚麼,可信性甚低。」
周專員轉以「以子之矛」嘗試再去進攻。「你曾說過口號的意義會隨時間改變,你在案發前一段相關時間,無研究喎。」Francis再解釋,除非遇到重大事件,口號的意思隨時間改變,基本上是以年計,或以十年計,「口號意義改變,並非分分秒秒在變動」。
Francis在庭上首次披露,他團隊進行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研究,份量之浩瀚,他和團隊從連登「時事台」從2019年6月到8月21日的討論帖子及回應留言,涉及2千5百萬個,電腦檔案足有38GB。
周專員從枱底拿出幾疊白紙,原來他的團隊從連登討論區,人手萃取了一些帖文,叫Francis即場示範如何做Coding (編碼)工作。
西裝骨骨的Francis翻閱着文件,開始說:「呢位網民【四葉妹妹】有提及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提及「港獨」及「五大訴求」,可算為「1, 1, 0, 0」; 網民【英國男孩】完全沒提,電腦會記為「0, 0, 0, 0」;這位【草尼馬仔】貼了光時旗的照片,不含文字留言,我們技術上沒法認出。但不改變們這個整個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在嚴肅法庭,聽到鬼馬的網名,旁聽者都忍不住笑了出來。
控辯雙方過招,誰的「方法和總結」算是合理,光時究竟意義何在,是否違犯國案法?
Francis今天較完整披露他的看法。他認為,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以歷史及語言學角度去看「光時」這口號的意思,作出一個聲稱,就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只有唯一一個解讀,並為所有人共知」,「但我認為劉教授沒有提供充足證據去證明這個聲稱」。
Francis解釋,劉教授報告中用了「necessarily」一字,即口號詮釋的唯一可能「必然」是這樣,這是Francis自己認為需要用多種社科方法驗證的假設。
口號究竟是由喊的人那端衍生意思,還是從接收者那邊決定意思?
陳法官指,他理解控方劉專家報告中指的是,「喊口號的人懷有分裂國家意圖和目的」。但Francis卻說,喊口號基本上是一個「傳播行為」,不只是一個人單方面「個人表達」那麼簡單。
一個口號喊出來,是由嗌的人承擔意義發送者責任,還是接收的人也有份貢獻意義?如此哲學性問題,在法庭的空氣裡交鋒。
Francis又像在講課一樣,「作為傳播學者,我認為,喊口號是一個溝通行為,不只是一種自我表達。我嗌一個口號,會考慮接收者如何理解。」
小個子的法官杜麗冰,左手手指戴了綠寶石戒指,她一邊說話一邊以手部語言輔助她的比喻:「好像我跟一百個人說,我喜歡西瓜,有人會覺得我愛吃紅色的生果,另一個人覺得我愛吃綠色皮的水果。我發送一個訊息,但別人接收不同。」
Francis補充:「不止這樣,說話的人會小心用字。例如有一句句子意義明確,另一句句子的意義含糊,如果我要表達自己,減少誤會,我會選較明確的那句。」陳官提出,智力不同的人也會用字不同。
Francis反駁:「不只,也看大家出身甚麼背景,像你們法庭背景的人理解『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和我們社科人便不同,不只是智力差異的問題。」聽到這句話,杜官和陳官都作深思狀。
控方曾挑戰,指若文字意義多樣,人們便沒辦法溝通。Francis在此反駁:「劉教授說,人們會跟社會慣例(convention)去用字,但問題是,社會有很多慣例。文字使用很複雜,也有修辭學(rhetoric)作為一種慣例。劉教授把語言意義解得太過死板(too rigid),語言意義多樣,修辭令人們變通調適,否則世界便沒有創意寫作了(creative writing)。」
控方周專員指出,劉教授也有其「證據」,就是警方跟據示威錄影片段,數算有多少次出現「光時口號」,而這口號與「顛覆元素」如港獨訴求、暴力行為同時出現。Francis反駁,這數據只在「點算上」可靠,但兩件事同時出現(co-appearance),並不等於有關。
Francis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說明兩種同時出現的東西,無必然關係。「在大學,學生在班房可以自由入座,兩個大學生每次課堂都一起坐,可以解讀為他們是朋友;但在中學,課室座位是被編排的,兩個中學生常並排而坐,只能說他們是一起坐。」
然後,Francis就望着控辯雙方大狀的方向:「就像在這個法庭,李先生和周先生也一起坐,要考慮這是個法庭場景。」眾笑。
至於示威場景,有其特性,Francis解釋:「好像每年香港七一遊行,於同一個示威裡出現的團體,訴求可以不共容。如性小眾、勞工及外傭團體也會各自有訴求。」
即使大型示威有一些共同訴求,各人理解也有差異。Francis指,他有研究2014雨傘運動,其口號為「我要真普選」,「但落實到具體解釋,甚麼是『真』的普選?『真』字既開放又抽象,讓人各自己想象。」
文字容易於不同場景被誤解,Francis特別澄清了一個可能的誤會。焦點小組討論的指引中,研究員需要留意討論覆蓋不同範疇。其中一個範圍呈在法庭文件中,寫道:「社會運動意識形態和激進化(social movement ideology and movement radicalization」。
Francis特別澄清「激進」二字的在的學術意思:「激進化,在研究社運學術世界裡,意思是與社會常態的距離(deviation from social norm ),涉及更重大改變的意思,並沒有『好與壞』的評價。」
「好像反修例運動最初,有人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訴求較溫和,因為過去香港也曾成立過,相比起來,『解散警隊』這口號則較激進」。陳官補充:「即是要求更徹底的社會改變。」
陳官亦引述文件中的資料,好奇地向Francis查問:「為何你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比『五大訴求』更激進呢?」Francis解釋:「修辭學上,『革命』比『訴求』所涉及的改變,幅度更大,這是明顯的。」
在香港的刑事審訊上,「不爭辯事實、客觀存在」是常用術語,去指控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作為刑事案的入罪條件。然而一支旗,一句口號,如何建基於事實,使用這種法律語言,又出現了奇特的交雜和火花:
周專員指出,警察報告中點算示威口號出現次數是「客觀、不爭辯的事實」。
Francis反駁道:「你們只是提供了口號在示威現場,曾出現過的這個事實。」
周進逼:「你們只是倚賴別人的意見。」
Francis:「我們紀錄了人們表達意見的這個事實。我們分析的文章、人們論述過這些意見,都是一種『社會現實』(social facts)」
周再問:「你是否同意,劉智鵬教授報告裡,他對光時口號的解釋,是對的(correct)?」
詮譯變成了對和錯,二元對立,二選一,社科學者抗議了。
Francis:「我們的總結是,口號是開放的,抽象的,不只一個解釋,每人有每人的論述。我不會評價一個時評家對口號的解釋,正如我不會評價焦點小組裡一個平凡人的解讀。(I wouldn’t judge)我不會說,這個人的解讀是正確,這只是他自己的說話 (I wouldn’t say if this guy is correct, it is his own articulation)。」
周不放棄:「你不會異議,若我說劉智鵬教授的解讀是對的。」
Francis斬釘截鐵回應:「我會異議,問題並不在對與錯」。
杜麗冰法官嘗試插話,問Francis:「你會否覺得劉教授可以作這樣的解釋,即使你不贊同其解讀?」
Francis說:「我個人不會對口號作這樣的詮釋。劉智鵬教授的詮譯,只是『其中一個詮釋』。其解讀的地位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低。相比起某一個時事評論員,或者我們焦點小組的某一個參與者。」
周天行在盤問到最後,拋出了這個問題:「我說,我方對口號的理解方法(approach)更可靠。」
Francis噗哧笑了,全場亦爆出陣陣笑聲:「哈哈,肯定不是。警察在『點算口號』上或許是可靠,但我挑戰警察報告中『對數據的理解』,當口號與顛覆元素共同於示威場合出現,根本不是支持口號有顛覆意義的證據。我對警察報告是完全不贊同。」
此時,周天行專員彎腰,跟坐在他旁的同事耳語了逾三十秒。
周專員回過頭,橫空拋出這句話:「我向你指出,你的報告不可靠,不相關。」
Francis咬字清晰,語氣肯定回應:「我的報告,既可靠,合乎標準,亦相關。」
誰的解讀更有權威?控方專家認為喊口號的人必然意圖顛覆;辯方則指出,口號是開放和曖昩的,任何人的解讀,都沒有比另一個人的解讀更有權威。
一支旗,八個字,意義之爭,連繫着多位國安法被告的命運。
國安第一被告唐英傑,身型壯碩,年輕的他坐在犯人欄,由幾個懲教署職員押送。
唐的學歷不算高,是一位日本餐廳的厨師,然而穿着深色西服的他,還押了一年後,出席他自己的審訊,連日聽學者解讀他舉過的一支旗,都堅持翻閱着厚厚的法律文件,專心地聽着耳機,坐在他旁邊隔了犯人欄的翻譯先生,即時以廣東話傳譯。
「Rhetoric….修辭學」英語對話,小聲的廣東話,在法庭後方響起了,兩條聲道有些重疊。
幾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 和唐一起坐在寬闊的犯人欄內。懲教職員的身體,慢慢挪移越近唐的方向,他們偶爾也竪起耳朵,跟進學者們的辯論進程。連穿着保安制服的叔叔,都聽得懂英語,都留意到辯論擦出火花,露出驚訝的表情。
八個字,有罪還是無罪,全城關注。誰的解讀更高貴?
時鐘已到下午四時半,明天Francis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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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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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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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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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