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事假 無心市政】
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等單位預算,因此,就高雄市長韓國瑜請假百日投入總統大選,對於地方首長請假制度請教銓敘部長周弘憲。
根據,高雄市人事處的說法,韓市長尚餘年假13天6小時、有薪事假1天,再扣除明年1月11日前許可的休假日,總計要請無薪事假57天。可領 19萬7378元(含假日)薪資,少領36萬981元。
我認為捐薪只是政治動作,總體而言,有薪韓假、有心選舉、無心市政。但是就法制面來講,目前地方首長請假都是自己說了算,所謂請假都是備查告知,沒人管。因此,就四種選擇,讓銓敘部研擬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地方首長另訂請假條文。
1,不論長短,不用請假,政治責任自負盈虧。
2,短假自決,超過日數議會同意。
3,短假自決,超過日數上級同意。
4,授權地方議會自行訂定自治條例。
另外,我持續質詢的議題,簡葬厚生。2018年7月19日考試院院會將祖父母死亡喪假由5日增加為10日,因行政院反對而未實施。考試院的理由,因為配偶的父母死亡,喪假是10天;本人的祖父母死亡僅給5天,但祖父母為直系血親尊親屬,配偶父母為姻親,兩者親疏程度不同,所以修正兩者喪假日數相同。這理由實在可笑,完全不問目前實際喪禮的需要。
目前中央相關機關,都無法提供相關請假統計資料。求助於官股公司,其公司規模2000人,8日的父母喪假,平均也只請6天。勞工辦理父母喪事,請假不到8天,公教人員父母喪假卻高達15天,現在連祖父母喪假也要從5日提至10日,考試委員的提案,根本是反潮流。
銓敘部應該檢討,用了70年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厚生簡葬的精神,調整喪假,增加陪產假、育嬰假,才是符合避免少子女化的政策。
公務人員陪產假 在 鄭運鵬專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薪事假 無心市政】
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等單位預算,因此,就高雄市長韓國瑜請假百日投入總統大選,對於地方首長請假制度請教銓敘部長周弘憲。
根據,高雄市人事處的說法,韓市長尚餘年假13天6小時、有薪事假1天,再扣除明年1月11日前許可的休假日,總計要請無薪事假57天。可領 19萬7378元(含假日)薪資,少領36萬981元。
我認為捐薪只是政治動作,總體而言,有薪韓假、有心選舉、無心市政。但是就法制面來講,目前地方首長請假都是自己說了算,所謂請假都是備查告知,沒人管。因此,就四種選擇,讓銓敘部研擬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地方首長另訂請假條文。
1,不論長短,不用請假,政治責任自負盈虧。
2,短假自決,超過日數議會同意。
3,短假自決,超過日數上級同意。
4,授權地方議會自行訂定自治條例。
另外,我持續質詢的議題,簡葬厚生。2018年7月19日考試院院會將祖父母死亡喪假由5日增加為10日,因行政院反對而未實施。考試院的理由,因為配偶的父母死亡,喪假是10天;本人的祖父母死亡僅給5天,但祖父母為直系血親尊親屬,配偶父母為姻親,兩者親疏程度不同,所以修正兩者喪假日數相同。這理由實在可笑,完全不問目前實際喪禮的需要。
目前中央相關機關,都無法提供相關請假統計資料。求助於官股公司,其公司規模2000人,8日的父母喪假,平均也只請6天。勞工辦理父母喪事,請假不到8天,公教人員父母喪假卻高達15天,現在連祖父母喪假也要從5日提至10日,考試委員的提案,根本是反潮流。
銓敘部應該檢討,用了70年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厚生簡葬的精神,調整喪假,增加陪產假、育嬰假,才是符合避免少子女化的政策。
公務人員陪產假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務人員請假以小時計,通過!】
今年五月以及十月中,我們針對目前《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所定事假、病假、生理假、產前假、陪產假,得以時計。婚假、喪假,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提出質詢,我們認為至少半日的規定以與「勞基法」不同,亦可能造成行政效率低落,舉例來說,因為公務人員僅需兩小時的假,卻需要耗費更多資源聘請職務代理人,這種情況就造成了行政資源浪費。
所幸,今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終於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公務人員未來每年事假由5天增為7天,休假、婚假及喪假計算單位由半日計改以小時計,修法自發布日起算至第三日生效,也就是11月18日生效,下周一上班日起就適用新規定。
公務人員是行政部門的動力,爭取公務人員權益就是提升公務人員的士氣,如此一來才能有更好的行政品質為民服務,堅持做對的事情,我們會繼續努力!
林為洲服務團隊
【年改已下重手,考試院請站出來維護公務人員權益】
考試院今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我們藉此機會向考試院關心我們五月所質詢公務人員請假「以小時計」的課題,根據目前《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所定事假、病假、生理假、產前假、陪產假,得以時計。婚假、喪假,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然而至少半日的規定以與「勞基法」不同,亦可能造成行政效率低落,例如因為公務人員僅需兩小時的假,卻需要耗費更多資源聘請職務代理人,這種情況就造成了行政資源浪費;當時考試院贊同我們的想法並且信誓旦旦聲稱八月就會有結果,然而10月了卻沒有半個聲響,請問考試院到底何時可以完成這項修法?我們呼籲考試院盡快在11月底前完成上路。
另外我們針對新北市「磐石」救難隊員孫宏新去年接受徵調投入搜救任務,卻遭激流沖走溺斃的案例提出質詢,因本案為退休公務員因公死亡的全國首例,然而本案消防局核算出309萬元撫卹金,但因孫宏新為退休公務員,過世後,遺族可每月領取2萬的遺族月撫慰金,日前卻被要求得拿月撫慰金扣抵撫卹金,我們認為此案審議補償金過於嚴苛;若屬於民間救難單位執行公務罹難給予撫卹的相關規範,與公務員在國家服務,退休後所領取的退休俸是不同的,若將二者混為一談,完全悖離情理法,此例一開,要如何為國家冒險犯難?銓敘部難道不能在民進黨年改大刀後幫公務人員爭取些尊嚴嗎?對於本案例我們實在對台北市消防局的作法表達遺憾,希望銓敘部能夠與台北市消防局再三思考本案的處置做法。
最後我們針對公務人員新舊制的公務員年資補償金提出質詢,今年七月民進黨完成軍人年金改革修法並維持一次補償金發給,因而導致同一補償金制度,對於公教與軍人、現職與退休人員皆出現不同標準,也因為如此,有委員提出相關修法,將「本法公布施行之日起一年內退休生效時,仍依原規定核發」修改為「本法公布施行之日後退休生效時,仍依原規定核發,但僅得領取一次補償金」。我們認為這次年改已經將替代率下降、18%慢慢歸零,兩條民進黨認為最大「浪費」已經解決,難道現在連這個小小的補償金也要砍掉嗎?國民黨黨團認為年改大刀已經砍完了,該把原本政府承諾的小小恩惠留給公務人員們當成最後的尊嚴了吧?
林為洲服務團隊